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年来,盲盒相关产品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,随着“盲盒+”商业模式迅速发酵,通过盲盒形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领域不断增加,其中的过度营销、信息不透明、虚假宣传、“三无”产品、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也逐渐凸显,需要予以规范引导。6月15日,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(试行)》,为盲盒经营画出红线,推动盲盒经营者加强合规治理。(见6月16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
从去年的“征求意见稿”,到今年上述指引正式出台,市场监管部门呼应舆论关切,瞄准盲盒业态中方方面面的问题,推动治理规则的逐步完善,为盲盒经济不断校正发展航向,值得肯定。
近年来,盲盒风靡市场,几乎形成了“万物皆可盲盒”的热度,给商家提供了新的卖点、发展点,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新的体验。然而,盲盒经营过程中的过度营销、信息不透明、虚假宣传、残次产品、“三无”产品、过期产品、售后服务不到位、诱导未成年人不理性消费、限制或剥夺消费者的退换货权利等问题,都在不同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,侵犯了消费者权益。
让盲盒走出“盲区”,监管部门在不断完善治理路径。之前,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,给商家划清了责任边界,产生了一定的示范效应。上述《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(试行)》是全国层面第一个盲盒规则,瞄准盲盒业态中的重点问题,为监管部门执法监督、经营者自律、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指南,对促进监管公平、规范盲盒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该指引分类拉出了盲盒负面清单,禁止不适宜进入盲盒领域的药品、医疗器械、活体动物、易燃易爆物品等以盲盒形式销售,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的化妆品、食品等,则作出了限定性表述。这是对“万物皆可盲盒”的营销理念和趋势进行了必要、合理的限制,也相当于给盲盒营销打了一针清醒剂,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盲盒过度营销现象。
盲盒营销信息不透明,为一些商家忽悠、诱导消费者提供了掩护。针对这一痛点问题,上述指引对信息披露范围进行明确,要求经营者将盲盒内物品的商品价值、抽取规则、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,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真实情况。如此做法有利于遏制经营者通过后台操纵改变抽取结果、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暗箱操作,也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。
从现实来看,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龄儿童容易对盲盒消费上瘾,指引要求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,明确禁止向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;要求盲盒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,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……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,对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、政府保护等责任,有利于引导未成年人理性消费,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给盲盒立规矩是为了下一步的执行和落实。监管部门、消协、经营者、行业协会等,都应积极按照上述指引明确方向、把控底线、承担责任、积极作为,形成规范盲盒业态的合力,助推盲盒业态进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,为消费者营造诚信、公平、法治的盲盒消费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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